吸毒男子坠楼被无意碾压,这案子怎么判?法院说请赔钱!
都说开车要小心,但是霉运来了,你躲也躲不掉。
根据中国江苏网报道,江苏一司机就碰上了这样的霉运。当时一吸毒男子从小区4楼坠下,刚好落到该司机的小轿车车头附近,由于并不知情,该司机正常驾车起步,结果将坠楼男子碾压,导致其送医后不治身亡。
这个倒霉司机本来在车里正跟同事聊天,车内音响也开着,突然就有个瘾君子掉到了车头前,他也不知道,然后起步后就把人家碾压了,你说该怎么判?按道理说,人从四楼掉下来,十来米高,就是没有车辆碾压,八成也是活不成了,是不是该司机不应该承担责任?
事实是,该司机不但要承担责任,而且还要负70%的主要责任。根据头条新闻报道,因原告方放弃尸检,无法查明详细死因。法院认定:坠楼和开车推挤都是造成死亡的原因。综合事实,法院一审判决车主承担70%的主责。
注意,这里的法院就是当年制造“彭宇案”的南京鼓楼法院,那么这会不会是又一期糊涂案呢?
事实上,这一次南京鼓楼法院有点冤,因为在责任认定上,他们的实际划分是这样的:
死亡原因方面,吸毒男子自己坠楼占比例为55%,被告驾车碾压行为占比例为45%。理由是从高约11米处坠落至大理石地面且头部先着地,在通常情形下,会造成严重的颅脑损伤,甚至死亡。根据死者存在重型颅脑外伤、多发颅骨骨折等伤情,应认定坠楼受伤是导致吸毒男子死亡的重要原因。但经调取事故处理资料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确认吸毒男子在被车辆推挤后、送医治疗过程中仍有微弱呼吸,因此司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方面,司机应负交通事故70%的主要责任,吸毒坠楼男子应付30%的责任。理由是司机疏于观察车辆前方情况,未尽到谨慎驾驶义务,以至于未能发现吸毒坠楼男子,对其进行了碾压;吸毒男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意识到爬至窗外具有高度危险性,可能产生坠楼受伤甚至死亡的后果。
所以综合来看,司机最后被判定的责任是45%×70%,即31.5%的责任。结合吸毒男子家属要求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00多万元赔偿,司机最终累计赔付原告39万余元,该笔赔偿由车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三责险范围内支付。
尽管最终的判决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夸张,但涉事司机还是感觉很冤,他认为吸毒男子家属拒绝尸检,死亡原因无法判定是因为坠楼导致还是车辆碾压造成,判定自己负45%的责任不合适;另外,发现碾压吸毒男子后,自己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并且提前垫付了5万元医疗费用,即便有责任,也应该是不超过20%的轻微责任。
那么,如果你是法官,你觉得这个案子该怎么判?是吸毒男子自己活该?还是这个司机该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