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2个月,交通扣分的处理规则将会大改动,还没处理赶紧处理
由于国内的汽车市场发展的很迅速,导致在交管方面显得有点跟不上脚步,但前几年,交通规则还显得有很多漏洞,但是也在这几年,交通管制上规定也越来越越细化,相对的也越来越严格。在以前,如果扣分的根本比用过多担心,因为大把的人卖分或者帮销分,而为了在这个方面更加规范化,交通早前就已经选宣布了,为了打击这种卖分、销分的情况,将重新调整互联网交通违法政策处理规则。
这个通知是在今年的3月1日发布,过去了4个月,依然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公布,或许现在那些“黄牛”正偷着乐。但是就在前几日,交通部正式宣布,在3月1日这项关于扣分规定的制度在9月1日正式实施。车行哥就在带大家来看下,关于扣分的这三个改动。
未绑定,不允许自助办理电子眼记分
从9月1日起,如果需要通过外设机器,比如说地铁上的好易终端机来处理不是登记自己名字车辆的扣分,需要提前到交警大队的窗口对其进行绑定,也就是说,自己的驾驶证和需要处理的扣分车辆绑定在一起,才能在好易终端机上进行扣分。而没有绑定的话,将不会再允许自助办理扣分的交通违法。那么此时,只能通过交通部门的窗口对非本人车辆的扣分进行处理。
已经绑定,但也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违法扣分
规定主要为了针对卖分的情况而规定的,如果先产生了违章扣分的行为,但是车主已经没有的分可以扣了,此次再找亲戚朋友或者“黄牛”代扣分,需要先绑定才能代扣,但是不能代扣之前已经产生的违法扣分。比如说绑定的日期是1月1日,那么这个绑定的驾照只能代扣1月2日之后所产生的违章扣分。
绑定的规定
对于绑定的规定也有一定的要求,绑定不是本人的车辆不得超过3两;累计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不得超过5辆;同一辆机动车最多只能被3名驾驶人绑定(包括车主)。绑定的需求是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需要绑定车辆车主身份证,需要绑定车辆的行驶证,然后到各交警大队极干性现场绑定。如果是绑定非本人的车辆可以随时解绑,解绑成功之后可重新申请绑定其他车辆,但需要注意,一辈子累计只能绑定5辆车。
此外,办理的条件也是有要求的,办理后累积计分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不允许办理;对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自助办理。在这两种情况下,是不被允许办理绑定手续的。车行哥觉得,关于这项扣分规定其实还是挺好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别人帮忙扣分,毕竟大家都有不小心犯错的时候,但是也在很大的程度制止的卖分的情况,对于驾驶员在日常驾驶中遵守交通规则也有一定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