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三包来了 新能源、皮卡纳入范围 还有7天有理由退货等新政策
2013年,全年汽车产销量2100万辆,2020年,受疫情重大影响下,国内汽车市场依然跑出了突破2500万销量的佳绩;2013年,新能源汽车大多还停留在未来“概念”的范畴中,2021年,新能源汽车的百花园里究竟是“蔚小理”还是“理小蔚”的头部争夺已经打的热火朝天……
8年时间,国内汽车市场产业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2013年颁布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显然在应对今天的汽车消费行为维权时已有了很多不足。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
不仅增添了新能源汽车、皮卡汽车纳入汽车三包政策,4S店不得强制保养、7天“有理由退货”也纳入到新规政策中。据悉,新政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支持7天内有理由退换
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以车辆实际交付日期计算时间),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2、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可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此外,《规定》还对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更换或者退货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出现以下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 将新能源汽车、皮卡汽车纳入三包
针对家用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情况,新政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保护皮卡车消费者权益,促进皮卡车行业快速发展;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防治力度。
三、禁止4S店“强制保养”
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 简化消费者享受汽车三包的条件
举证难、维权难是当下车主维权的重要难点,鉴于此,新规规定,修理者能够通过查询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核实购买信息的,应当免除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的义务。同时,如果消费者遗失了三包凭证,销售应该及时为消费者免费补办。
- 享受“7天退、换货”时,消费者需做相应补偿
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