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今年7月1日,买新车可选配原厂ETC,车主说真的很香
4月7日,工信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选装ETC车载装置、EMC检验、安装液压尾板检验、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等四方面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关于乘用车方面的内容就是选装ETC车载装置。
《公告》明确规定了选装ETC车载装置的要求:
1、自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 ETC 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并在《公告》参数“其他”栏中描述:“该车型可选装ETC 车载装置。”
2、设置六个月过渡期,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到2021年1月1日结束。这个期间内,车辆产品选装的ETC车载装置需要备案供电方式,一为直接供电方式,二为非直接供电方式。
从2021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选装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车载装置。
3、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车载装置,应按照GB/T 38444-2019《不停车收费系统 车载电子单元》进行相关检验检测。
另外,《公告》明确规定了需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型为乘用车、货车、客车及专用车产品,三轮汽车、城市公交客车、二类底盘基础上改装的专用作业类车辆及特型机动车产品不在此列。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企业在申报《公告》时,也应按要求选装ETC车载装置。
原厂装配ETC的好处:
目前的车载ETC设备作为汽车的外部装置,很难做到技术规格的统一,在端口出故障的几率自然更大。而如果作为汽车的选装配置,成为汽车出厂就有的一部分,那么其技术规格,设备的稳定性必然更有保障。比如电池老化用不了、外置ETC粘不牢、信号不稳定等常见问题,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解决。
写在最后:
据不完全统计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全国ETC客户累计达到1.97亿,比前年同期净增了1.2亿,增长了157%,装配ETC显然已经是大势所趋。
所以,相关部门早就去年就明确了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工信部此次发文,将推动这一规定落地实施。
此前交通运输部表示,从2月1日起,1月份ETC通行费结清可查,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基本已完成优化调试工作。
多种措施并举,无论是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还是对消费者,都是一举两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