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改革,优惠越大,购置税越低!还没买车的朋友有福了
买过车的朋友都知道一个东西——购置税(新能源爱好者麻烦出门左转不送)。它在无形中给消费者买车平添了一份预算,而且,这个购置税还是根据车辆的指导价而判定的,也就是说,车越贵,购置税越高。
但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好的,我知道你们不会仔细看。
其实里面最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变化最大的一点就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麻烦说人话。
“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举个例子:
一辆官方指导价12万的车,在消费者和卖家唇枪舌剑的“厮杀”之后,最终以10万元的价格拿下,也就是说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为10万元。
再给大家个公式:购置税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购置税税率(10%)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计算了。
7月1日前(规范前):
这辆车计税价格为:12万元/(1+13%)*10%=10619元
7月1日后(规范后):
这辆车计税价格改为:10万元/(1+13%)*10%=8850元
省了1769元。
当然,这只是个例子,不过由此可推,车的价格越高,优惠越大,对于消费者来说省下的钱就越多,特别是针对价格昂贵的进口车,这简直就是福音。
现在大家购车时,即使用上了毕生口才,牛顿、诸葛亮纷纷附体讲下了价格,但在缴购置税时还是按照车辆官方的指导价计算的,这其实是无形中多花了钱。
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范后,这种情况就不会再发生了。当然,除了明确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外,新购置税法也明确指出,地铁、轻轨等、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另外,新的购置税法还有两点变化也比较关键:
(已翻译为人话)
第一,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再退回车辆生产或者销售方时,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税额计算方法为: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第二,已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但因转让、改变用途而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因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这种情况比较少,可以理解为两种缴税方式不同的车辆而产生的税差):应退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好了,说了那么多不知道大家看懂没有,总之,要是7月1日以后买车的朋友发现有人让你用车辆指导价计算购置税或者让你为不该缴购置税的车辆缴税时,就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呼他脸上!
(文/XZY)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