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 不守交规 “乱跑“的老年代步车应不应该被取缔?
从古至今,总有两种事物相互对立,比如正义与邪恶,海军与海盗,正房与小三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
说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我想起前段时间在论坛看到的一个网友问题,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老年代步车引发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它应不应该被取缔呢?
查阅相关资料,原来工商总局已经有明确规定,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借此我们也谈谈老年代步车的社会现象,回答一下那个网友的问题。
老年代步车其实它还有个比较官方的叫法是“四轮低速电动车”,由于小巧灵活,操作简单,停车方便等优势,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这句话到底对不对,想必大家心知肚明。不过老年代步车作为一种新兴的代步工具,早已从乡村包围城市,由三四城市发展到一线城市。
一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的日常需求,把车辆外观做的越来越时尚,内饰装潢也越来越高大上,“奔驰”、“宝马”牌老年代步车随处可见。
相对汽车而言,老人代步车价格便宜,还不用上牌照、不用上保险。对老年人而言,买菜遛弯、接送孩子,开上一辆老年代步车显得方便很多,但是这个看似一片和谐的景象却已经严重衍变成了社会问题。
老年代步车的驾驶人绝大多数没有经过驾驶培训,有些时候会无视交通信号灯,在机动车道随意行驶,给公共交通带来很大危险。加上又是很多老年人驾驶,交警处理起来也比较棘手。
而且,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从设计、生产、销售、管理,都游离在规范之外。大多数老年代步车在生产制造时没有取得国家的生产资格和合格证,质量都不会像普通汽车那样经过严苛的审核考验。往往外壳就是一层薄薄的铁皮,车身内部也没有什么安全保护装置,一碰就散架。
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全国类似老年代步车造成的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如此看来,驾驶者的安全没有保障,还上路行驶,这不是拿自己的安全性命不当回事吗?既然老年代步车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还容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政府当然要出台相关的管理政策。
就在7月份,北京就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如今老年代步车在北京被全面叫停。类似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已经被禁止销售。
虽然市面上禁止销售新车,但是监管措施做的并不到位,以及市场保有量巨大,老年代步车穿梭在大街小巷的现象依然存在。
据交警介绍,目前拦截老年代步车,第一次只是警告,将驾驶员信息记录在案,第二次就会带到交警队处理。
面对专项整治,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也有话说,部分驾驶者认为,最初买的时候并不知道能不能上路,也开了很长时间,说不让上路就不让上路,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为什么相关部门不从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的源头进行监管?
其实,老年代步车是按特种设备来生产的,按规定只允许在特定场地内使用,如工厂、公园、学校等。
写在最后
老年代步车为啥会有市场?说明有需求,交通工具的出现就是为了人们的出行提供方便,但是如果因此对人身的安全造成伤害,那还不如不要。目前全国多个省市都在对这种车辆进行整治,但是各地有自己特性的需求,一味封杀禁止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况且又很难执行。
俗话说的好,没有不守规矩的车,只有不守规矩的驾驶人。只有加强公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自身素质,不文明的交通现象才会减少,甚至杜绝,你们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