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剑 雷克萨斯因垄断被罚8700万元 假如不加价你还购买吗?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向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了一份垄断处罚决定,因丰田汽车违反了《反垄断法》,也就是雷克萨斯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行为,被处以8700万元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可能普通读者不知道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含义,编辑给大家解读一下:其一,处罚主体为丰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其二,因为丰田旗下雷克萨斯违法价格垄断;其三,处罚额度为8761.31万元,即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其四,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在中国车市可谓两级分化严重,中国汽车品牌或低端汽车市场生存艰难,多家车企出现崩盘关门状态,例如猎豹、比速、天津一汽等,而豪华品牌奔驰、宝马、奥迪、雷克萨斯等却活得很“滋润”,中国消费者究竟怎么了?就喜欢买贵的,买加价的豪车,雷克萨斯就是典型车企。
根据决定书显示: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雷克萨斯品牌涉案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汽车之家、易车网)销售雷克萨斯汽车时,统一按照各车型建议零售价进行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络报价。
2016年至2018年3月,当事人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地区协力会、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制经销商销售雷克萨斯ES200、ES300h、NX200、CT200、RX450、NX300、LX570、LS系列等重点车型最低转售价格。
来自终端实际销售反馈,雷克萨斯RX450最大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6%,ES200精英最低开票价为273000元,ES300h舒适型轿车最低开票价为353000元,NX200锋行型最低开票价为288000元,NX300、LX570、LS系列均要求新款上市时不得出现现金折扣。涉及苏州、无锡、常州等多个地区,超12家经销商。
种种迹象表明,丰田(中国)旗下雷克萨斯已经严重违法了《反垄断法》,剥夺了经销商自主定价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资料显示,丰田最早进入中国车市,把个中国消费者研究的很透彻,各种“套路”营销让消费者既爱又恨,其中饥饿营销就是典型,例如丰田埃尔法每个月进入中国市场是极其少的,一家广汽丰田仅可以申请1-2台,物以稀为贵,购买埃尔法就是“竞标”形式,价高者得,卖一辆埃尔法可以让一家经销商转亏为盈,可见埃尔法是有多“暴利”。
广汽丰田的汉兰达同样也是,全国累计每个月销量保持在8000辆左右,终端购车需购买全险和加装饰,消费者提车需要1个月左右,就这样还是争先恐后的去购车。
自《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车企奔驰、奥迪以及福特都被处罚过,这样的处罚都是对车企的警示,用来警告车企停止违法行为,这次对雷克萨斯的处罚最低,没超过1个亿,对丰田(中国)来说影响似乎并不大,就看丰田以后如何改善了。
编辑点评:市场监管总局对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反垄断处罚已经实锤,不管处罚力度的大小如何,也不用管雷克萨斯能否停止违法行为,从国家层面已经开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了,丰田(中国)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一句话送给丰田(中国):“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到了自然会报”。而作为消费者你会抵制车企这种违法行为吗?欢迎大家留言和评论,说出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