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汽车涉嫌资本抽逃 267亿投资案被强制执行
宁夏石嘴山,这座昔日的“能源之城”,在经历了上一位“造车狂人”青年汽车庞青年的“失败投资”之后,遗患逐渐显现出来——事关贺兰山生态的石嘴山相关尾矿治理工作陷入停滞,而这些矿区的尾矿治理,本应是庞青年及其麾下的青年汽车、石嘴山投资项目的重要配套条件。而早在2017年5月,贺兰山生态破坏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列为重点整改问题。
据媒体公开报道,石嘴山关停非法煤矿之后,配套给青年汽车的尾矿治理工作陷入停滞状态。相关政府文件、报告也记载,青年汽车控制下的国马科技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这其中包括“安全生产保证金、生态恢复保证金等挪用过亿元,其中仅生态恢复保证金高达6277万元”。为此,石嘴山警方曾成立专案组调查,但一直未果。
至此,石嘴山当地政府不得不选择与青年汽车“对簿公堂”。最高法去年年底做出的终审判决认定,青年汽车方面构成抽资出逃,须返还出资款11620万元及利息,而在日前因青年汽车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定书,指出青年汽车在宁夏石嘴山规划投资额高达267.09亿元的造车项目目前已经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以“煤”换“车”
对于惯会“画大饼”的青年汽车来说,南阳水氢发动机的“套路”并不算新鲜,例如宁夏石嘴山政府就曾被青年汽车“套路”过,而当时,青年汽车看中的是宁夏石嘴山的煤矿。时间回溯到2010年9月份,彼时,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与青年汽车正式签订《投资合同书》,并约定青年汽车或其指定企业在石嘴山市投资注册成立一个或多个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发展。
随后,在这一合同落定之后,石嘴山政府与青年汽车双方又陆续签订了多份合同,将多家煤矿配套给青年汽车,并为此合资组建了石嘴山国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据相关媒体报道,青年汽车在石嘴山项目预计总投资267.09亿元,建设年产21万辆重型卡车、10万辆莲花轿车、51万台大型汽车发动机项目,此外还有变速箱、铁铸件等汽车零部件加工、汽车玻璃等项目。
但此后青年汽车在石嘴山的造车项目不见进展,投资一度陷入僵持,成了烂尾项目。据相关报道,青年汽车甚至分两次抽逃了国马科技1.162亿元注册资本,并通过煤炭套现达10亿元。2013年,石嘴山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但至今也未成功追逃到抽逃资金,更遑论已经投入的资金和煤矿。
而石嘴山当地领导也曾在2017年5月对媒体表示,青年汽车引资是当地的“旧伤疤”,“政府遭遇了一场骗局,对手的能力太强,我们感觉受骗,但又无法维权,只有吃哑巴亏”。与当地政府合作、获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但推进项目失败的案例,青年汽车曾在鄂尔多斯、六盘水、济南等多地复制,其中只有济南政府选择了起诉,要求青年汽车赔偿5.3亿元。
庞青年方面不服曾向最高法院上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2019)宁执35号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宁夏石嘴山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石嘴山青年曼莲花汽车有限公司、石嘴山青年乘用车有限公司、金华青年莲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青年乘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庞青年、王淑丹、庞彩萍、孙新海、傅红、厉鲜平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6月6日作出的(2016)宁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因该案申请人以及部分被执行人住所地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辖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该案可由本院辖区的人民法院执行。法院裁定该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裁定书中提到的(2016)宁民初66号民事判决下达之后,庞青年方面不服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2018年12月29日作出的(2018)最高法民终913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622800元,由庞青年方负担,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道哥说车》通过企查查查询后发现,庞青年的失信被执行次数高达22条,年份跨越2015年10月-2019年7月,同时他本人也曾9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判决。而由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失信被执行次数更是数不胜数。据粗略估计,庞青年旗下仅青年汽车因失信被执行的金额就高达30余亿元。由此可见,庞青年的骗局早已在这些劣迹斑斑的“黑历史”当中暴露无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