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元买车闹剧终落幕 4S店付出13万代价
近日,在秦皇岛某4S店内,一众大爷大妈拿13块钱去买车的视频,瞬间引爆全网。对此,涉事4S店公开表示,非摆拍,已处理相关工作人员,并会承担相应责任。
7月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腾奇4S店在市内投放广告时,误将“名爵国六12.98万”广告词误打成“名爵国六12.98元”,引来群众拿13块钱购车的笑话。
在网络热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群大爷大妈把4S店工作人员层层围住,并说:“给你13块,不用找了”。随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广告投放有误,不能以13元的价位将车出售给大家。不过如果大家愿意贷款购车的话,13元都不用交,直接可以0元提车。”这些话显然糊弄不了见过世面的大爷大妈,最后工作人员被逼的抱头痛哭。
视频看完之后,有网友给出“给大爷拿个模型不就好了”的机智建议,但是更多的人开始怀疑该商家是在炒作。
针对视频的真实性,当天有记者找到了该4S店进行求证,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是摆拍的话,能找来这么多人都在这儿吗?目前公司正在开会处理此事,稍后会将处理结果公开发布并道歉。”
7月10日,该4S店发出公告,表示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将于11日下午3点以12.98元的价格销售店内一辆名爵HS20T自动两驱型号的现车。并对因此事而造成困扰的广大市民表示歉意,也愿意接受工商部门的处罚。
对于该公告,吃瓜群众表示,4S店最后要是真把车卖给拿13元买车的老大爷,才能洗清炒作嫌疑。
7月11日,该4S店聚集了众多慕名而来的消费者,其中更有人是从北京赶来,但就是不见前几日视频中大爷大妈们的身影。
3点过后,店内并没有进行12.98元买车的活动,在现场群众的质疑中,店内工作人员一直重复说着:“我们也在等市场监督部门的(人)过来。”
最后,等待大家的是一份活动终止公告。公告内容显示,该店确实有意以12.98元出售一辆车,但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过程中,被告知该行为触犯法律,为严守法律底线,该店将把车捐献给秦皇岛市社会福利机构/市政环卫部门/警务治安单位(3选1)。
就此事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漳州刘琬龙律师表示,大爷有没有理由拿13元去提车,这个问题要结合广告的内容来看,是要约行为,还是要约邀请。如果是要约,4S店应当给车,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大爷的要求没有道理。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因此,4S店应不应该给提车,是否构成违约,关键在于认定所发出的广告宣传单在性质上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简单的说,广告内容具体详实,有相关产品的主要参数的,则构成要约,否则,普通的商业广告则构成要要约邀请。
这场维持了3天的闹剧终于有了定论,不管是不是炒作,店家都为这一字之错付出了代价。这个价值12.98万元的热点宣传,值不值只有店家心里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