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有规定,但存在诸多困难
来源:汽场
2018-07
工信部7月3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并将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规定明确,自8月1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
规定同时要求,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
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其实,早在2月份,工信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7年新能源汽车全年累计销售77.7万辆,同比增长53.3%。并预计在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突破100万辆。随着新能源车企“换电”业务的推出,无疑更是增加了动力电池的流通数量。
如果新能源汽车上的电池按6年的寿命计算,现在我国已经迎来电池的“报废潮”。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面临回收的车用动力电池的废旧电芯预计将会达到10万吨以上,这个数据还未包括我们常见的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芯。
虽然有些企业已经做好回收旧电池的准备,北汽新能源拥有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示范线,可实现日均处理100颗以上电芯的工作量。
比亚迪新能源委托授权经销商来回收废旧动力电池,运送到比亚迪工厂进行初步检测,将可以再利用的电池继续应用在家庭储能或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而不能再使用的电池拆解回收。
但是电池污染问题依旧很严重。在报废的电池中,仅有约2%实现了回收再利用。
北京市新能源主管部门领导曾明确表示,在北京范围内将不设立动力电池的报废回收拆解机构。
淘汰下来的动力电池将全部用于储能,不做报废拆解处理,然而由于早期电池包性能较差,梯次利用率并不高。
但是像早期的“十城千辆”阶段示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电池性能很差,很难达到梯次利用的要求,也都处于闲置状态。
不能梯次利用,只能回收分解。
但回收存在难点。
首先,废旧电池的检测技术还不够成熟,剩余寿命及电池状态无法系统评估,这就导致回收利用经济性大打折扣。
其次,尽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或设立产业基金,推动关键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动力电池的回收拆解企业不需要特殊资质,即这一行业对所有企业开放。
但由于这一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需要有危险废弃物回收许可证,这一许可资质的取得也并不容易,在技术、设备和环评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新建企业要想通过环评关难度很大。
物理处理法似乎可行,目前也已有公司正在尝试用物理方法处理动力电池,将废旧电池包采用物理方法拆解成原始材料,再分别回收利用,由于这种方式不涉及化学处理,因此能拿到环评许可。
不过要建设一条年拆解回收能力在3000吨左右的生产线,需要3000万元的资金投入。
另外,也有业内人士对纯物理法回收拆解动力电池的方法表示怀疑,认为不经过化学处理很难将已经混合在一起的各种化学材料完全分离。
最后,《暂行办法》虽然明确了相关责任,也提出了惩罚机制,但是监管执行力度与市场的操作规范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政府对动力电池回收的补贴也会导致一些企业存在骗补等投机取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