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路虎极光赢了 江铃陆风X7立即停产
2019年3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裁定,江铃汽车旗下陆风X7外观设计共有5处抄袭了路虎极光,这种外形的抄袭令消费者普遍分不清路虎和陆风,裁定陆风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陆风X7并赔偿捷豹路虎集团。
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各种观点接踵而来,有支持陆风的:“消费群体完全不同,陆风不存在侵犯路虎的利益”;也有认为:“那个陆风太不像样了,早就该禁售”。通常认为,全球汽车制造商尽管普遍且经常公然抄袭,但他们通常不会在中国采取法律行动,因为他们觉得赢下本土公司的几率很低。不管怎么说路虎的胜诉是我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制的进步。该案件也将会作为中国自主汽车品牌“山寨史”上一项重大经典案例,警醒自主品牌切勿重蹈覆辙,一切模仿、山寨的设计很有可能会被控诉,重点是被控侵权的成功率不再是“零”。此时,北汽昌河Q7和众泰T900应该瑟瑟发抖。
陆风X7于2014年11月在广州车展国内首发,甫一亮相就引爆汽车圈并一度成为现象级的社会话题,因为这款新车与揽胜极光简直惊人得相似,而同一时间,进口版揽胜极光已经在中国市场出售。随后,国产版揽胜极光也于2015年开始上市销售。两者虽然品牌定位与价格没有太大竞争关系,但是否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这一点十分关键。
路虎揽胜极光和陆风X7专利均被宣布无效
其实路虎状告陆风分为专利诉讼和控告抄袭两个部分。这期间,陆风经历了两胜三败,终以失败告终。
起初路虎要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陆风专利无效,成功了;而陆风反击要求裁定路虎专利无效,居然也成功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路虎极光首次在中国亮相是2010年12月,但申请专利是在一年后,已超过规定期限的6个月新颖性保护,因此陆风成功逆袭了路虎极光的专利。但事还没完,陆风得寸进尺,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专利无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了,要求恢复陆风X7的专利。奇葩的是,陆风又成功了。
路虎哪能吃这哑巴亏,联合专利复审委员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决,以两者专利设计未达到具有明显区别为由,再次将陆风专利无效。
另一方面,路虎同时在2016年起诉陆风侵犯路虎的知识产权,并涉嫌不正当竞争。三年后,出现了文章开篇提到的一幕:中国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是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下令江铃汽车必须立即停止侵权,现款陆风X7停产停售。